第1章

《與白月光男神同居的日子》, 本章共3083字, 更新于: 2024-10-04 13:33:34

合租到我白月光男神,意外發現他的愛好竟是逛花市,舔各路神仙太太。

我一怒之下成為花市撲街作者,立誌做個讓他跪舔的女人。

可惜母胎solo太多年寫不出來,為補經驗,我上網瘋狂下單十幾種刺激小玩具,打算深入研究。

誰知剛拆開快遞,就被男神當場人贓俱獲。

我著急解釋,不想越描越黑。

後來,光風霽月的他一邊笑著一邊解開袖口淡淡道:

「斷更三天,是累著了,還是沒有靈感了?」

1

開門接過一大箱子快遞時,我整個人都是蒙的。

不是,誰家好人昨天半夜下單,今天送達啊?關上門,我麵紅耳赤拆開了快遞。

我捏著一袋大小不一的鋼珠,跟它們大眼瞪小眼。實不相瞞,我在花市寫的是純愛文。

對於這些東西雖然略知一二,但涉獵不多。

誰知道,就在我兩眼寫滿求知欲,緊張地打開小本本逐字逐句研究時。

我的合租室友兼男神,裴言之冷不丁從房間裏走了出來!

當看到散落一地的玩具時,他愣了一下。

隨即,那道清潤溫厚的聲音從頭頂傳來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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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薑舒,我,是不是打擾到你了?」

我整個人如驚弓之鳥般跳了起來。

慌亂將手中的東西丟回了快遞紙箱。

又結結巴巴回道:

「你怎麼還在這裏?啊不是......沒有打擾,不對,你誤會了!」

見我急得語無倫次,裴言之默默移開了目光。

一抬頭,隻見他手裏拿著玻璃水杯,繞過我和一地狼藉,側著身子接了杯熱水。

冒著熱氣的水從燒水壺中緩慢勻速流出。我張了張嘴,迫切想要解釋清楚。

可下一秒,他的聲音再次從我右手邊傳來:

「都是成年人,能理解。」

不是,你先別理解!

我瞪圓雙眼,卻見他停頓了一下。

回頭看過來,恰好跟我對視,又迅速移開了目光:

「今天我有點不舒服,請了病假休息。」

「我隻是出來倒水,沒注意到你在客廳拆快遞,對不起,我不是有意的。」

說完,他三步並作兩步走回了房間。

房門輕輕合上的那一瞬間,我感覺自己懸著的心也終於死了。

「等等,不是,我......」

這叫什麼事啊!

我欲哭無淚地癱坐在了沙發上。

一屁股坐下去,那袋我特意拿出來觀察的鋼珠灑落在地。

噠噠噠噠的聲音在寂靜的客廳裏回蕩。

此時此刻,我心底隻剩下一個念頭。

完了。

這幾個月我精心在裴言之麵前打造的美好形象,這下全沒了。

2

我和裴言之是大學同學,我倆的專業完全不著邊,我不認識他,他也不認識我。

我們產生交集是在大三的某一天。

傍晚我路過體育場時,裴言之突然出現,替我擋下了朝我後腦勺飛來的籃球。

那一刻,我對他一見鍾情,從此一發不可收拾。

但一年過去了,我和裴言之仍停留在我暗戀他,他認識我的階段。

雖然我精心策劃了許多次表白計劃。

可惜每次見到他的時候,我不是頭上的鯊魚夾卡在了圍巾上,就是走路沒看路被東西絆倒。

還要死不死,都剛好被裴言之看得一清二楚!

終於,一次次的外向主動,成功換來了一生的自閉。

臨近實習,我唯一的好朋友兼gay蜜宋遲幫我找了個合租公寓。

聽說室友還是個單身的大帥哥。

想想未來還是有點盼頭,不免有些期待。

坐在前往陌生城市的高鐵上,我回想起這段荒唐的暗戀。

果斷抬手抽了自己一巴掌,怒罵從前的我是窩囊廢。

甚至還信誓旦旦暗下決心:

「下次當麵見到他,就算是被拒絕,我也要表白!」

誰知按響公寓的門鈴,看見給我開門的合租室友,我整個人瞬間就傻眼了。

不是,怎麼沒人和我說新室友是裴言之啊!

猶記得那天他勾著輕淺的笑意,很自然地接過我的行李,說話時尾音上揚:

「薑舒,好巧。」

「新室友,別來無恙。」

而我想到高鐵上的豪言壯語,不由淡定自若地輕哼一聲。

不就是裴言之嗎?

嗬嗬,這窩囊廢我當定了!

「麻煩你了,裴同學......確實湊巧,以後還請多多指教!」

「叫同學見外了,以後叫我名字吧。」

我眨眨眼,這一切發生得都有些不太真實。玄乎,但掐一把大腿又確實疼得慌。

看著對方拖著行李進屋的背影,我站在原地喃喃出聲:

「嗯......裴言之。」

3

思緒回籠。

酒吧裏,我的好gay蜜宋遲不斷抽紙往我臉上糊。

還順手開了瓶啤酒,一邊推到我麵前一邊嘟嘟囔囔:

「拜託了我的小祖宗,你可別叫了,這些事我聽得耳朵都要長繭子了!」

「這算什麼事?照他說的,大家都是成年人!」

我無助地眨眨眼,這特麼畢竟是在男神麵前社死啊!

「宋遲,請用你豐富的感情經曆告訴我,我是不是沒戲了?」

他無奈扶額,忽而又朝我玩味一笑:

「薑舒,話說你不是為了他才去花市勇闖的嗎?怎麼會沒戲?」

哈,這都被他發現了。

見我詫異地看著他,宋遲用像看傻子一樣的眼神白了我一眼:

「你告訴我,誰家好人寫純愛,會專門跑去花市寫?啊?」

「要麼是腦子有病,要麼就是另有目的。」

「薑舒,難道你腦子有病?」

我呸了他一聲:

「你才腦子有病。」

接著不服氣地接過酒瓶灌了幾口,難喝得夠嗆。

狂咳幾聲後,我的臉變得通紅。

該說不說,宋遲他還真說對了。

我去花市寫文,確實另有目的。

那就是——努力做個讓裴言之跪舔的女人!

起因是我在收拾屋子的時候,不小心看到沙發上裴言之沒鎖屏的手機。

我發誓我不是有意窺探他的隱私。

可上麵的虎狼之詞真的很引人注目啊:

「餓餓,太太求喂飯飯,阿門!」

「勞斯,請用你的加更填滿我的小書架!」

「一口,就一口!」

我當場原地石化。

這還是我認識的裴言之嗎?

表麵上是高冷男神,結果背地裏逛花市逛得樂此不疲,還到處留言跪舔神仙作者

?

一股無名怒火在我心底熊熊燃燒。

好歹我也是個網文作者,不就是花市嗎?

換個平臺寫純愛還難得了我?

結果事實證明,真難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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